成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海底捞一门店被检出碗筷大肠菌群超标

时间 • 2025-12-02 08: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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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成都市食药监局通报2018年度第5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结果。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汇总表中,著名餐饮品牌海底捞的门店赫然在列。具体信息为:被抽样单位名称为“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抽样单位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三层3F-01号”的餐饮店,所使用的消毒筷子和消毒碗,检出大肠菌群,此项目的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大肠菌群超标说明食品卫生存缺陷”

据通报,本次监督抽检共检查餐饮食品(含餐饮餐具)294批次,其中合格批次为236批次,合格率为80.27%,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大肠菌群和铝的残留量。而在“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抽检结果汇总表”中,有两项事关著名餐饮品牌海底捞。

任务编号为SC20181786、SC20181787;标称生产经营主体和被抽样单位名称均为“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所抽检的消毒筷子和消毒碗中,都检出了大肠菌群,按照标准,此项目为不得检出;抽样单位所在地址为“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2号三层3F-01号”;消毒日期为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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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通报内容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核对上述地址,确认此地址商家为海底捞火锅(龙湖三千集店)。随后,记者致电海底捞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确认“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第二分公司”确为著名品牌海底捞的企业。

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对大肠菌群的风险解读为:

大肠菌群是在一定条件下发酵乳糖产酸产气的需氧和兼性厌氧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是反映食品卫生质量的指标之一。如果大肠菌群值超出相关标准所规定的限量值,则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或者餐具消杀不彻底。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操作人员卫生意识不强,不按生产经营要求进行操作;加工环境和用具卫生不达标;没有按食品相应的要求进行储存和运输。

此外,据通报,位于双流区东升街道成北下街的“双流巴色鱼捞汤锅店”也存在类似问题,该店的消毒筷子和勺子,同样检出了大肠菌群。

监督抽查不合格散酒多含人工甜味剂

↑食药监通报内容

据通报,本期公布糕点、酒类、乳制品等21类共1795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其中,监督抽检1166批,不合格样品140批,问题发现率为12.01%;评价性抽检629批,合格样品624批,合格率为99.21%。在监督检查中,酒类产品发现问题最多,检查的80个批次中,有29批次不合格,问题发现率为36.25%,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添加人工合成甜味剂。记者查看不合格酒类批次,均为散装酒。此外,饮料问题检出率也较高,为24.24%。

此外,食用农产品(蔬菜、水产品)、饮料合格率也较低,合格率分别为66.67%、75.76%。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监督抽检是指以问题为导向,以公众消费量大和近年来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隐患较大的食品为重点进行的检查,是“靶向抽检”。所以,监督抽检产品批次的合格率不代表全域食品总体合格率。比如,某次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为20%,不能简单认为全域食品总体合格率为80%。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相关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标称外地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红星新闻记者丨李秀明

编辑丨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