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跨境电商发展,成都发大招:最高奖励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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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蓉创业三年,做葡萄酒进出口生意的石蕤锋,依托中欧班列(成都)的尝到了“甜头”——进口运输时间比传统海运节约20-25天,成本比走海运和空运节省了三分之一还多。
随着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跨境电商已经成为成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日前,成都再出新政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成都市跨境电商资金扶持政策》在支持跨境电商主体招引、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支持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跨境电商基础功能建设等6个方面提出了20条资金扶持政策。
据悉,新政有效期为三年,将支持在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跨境电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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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0日,2018全球跨境电商·成都大会在成都世纪城会展中心举行成都商报资料图
引进来
剑指总部经济最高可获落户奖励500万元
跨境电商主体是新政关注的重点对象。根据《扶持政策》,成都将注重跨境电商主体招引、跨境电商主体培育,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市场占有率高的跨境电商平台、综合供应链、第三方服务商企业。
具体而言,上述企业将总部或功能性区域中心设立或迁移至成都,经认定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500万元;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跨境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成都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功能中心并开展跨境电商支付业务的,给予运营主体3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成都还将积极引进跨境境外结售汇业务机构。对取得欧盟、美国、日本等重要贸易伙伴国家境外结汇牌照的金融机构,在成都市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功能中心的,给予运营主体3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走出去
利用本地指定口岸开展业务最高可获扶持资金200万元
《扶持政策》还提出支持具备进出口经营权的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纳入成都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统计的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拥有自主品牌的跨境电商企业,或通过跨境电商实现网络化定制销售的创新企业,其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同时,支持中小微经营主体申办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成都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应用国际搜索引擎进行海外营销,给予企业应用国际搜索引擎费用的50%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扶持政策》还提出要支持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建设集聚度高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含专业楼宇)。对经成都跨境电商综试办认定且经营满一年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实际使用面积超过1万平米且入驻跨境电商企业达到30家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方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园区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成都还将支持自建境内外O2O线下体验店、展示厅和境外服务网点。支持申报建设跨境电商特色口岸,对成功获批并建成投运的口岸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单个口岸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利用成都现有指定口岸开展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交易额达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成都还将给予企业综合运营成本50%扶持,单个企业扶持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运输
利用本地物流配送最高可获扶持资金500万元
《扶持政策》还提出要支持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记者注意到,成都提出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进行融资和保险投保,并支持开展质量检验检测,对跨境电商企业支付第三方抽检检测费的,给予全额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同时,支持与成都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信息系统建设、升级改造等。
跨境电商基础功能建设也是新政关注的重点。记者注意到,成都将支持在成都市现有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建设公用型跨境电商保税仓库;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储建设,对海外仓建设和租凭费用,货架(货柜)、视频监控系统、传送系统、专用推车(叉车)、辅助设备和管理信息系统等购置费用给予总投资额50%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跨境电商仓储物流配套服务建设。
成都还支持企业利用成都物流配送体系集货。对利用成都现有物流配送体系开展跨境电商的企业,给予实际发生的国际快递费用20%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企业利用成都口岸及综保区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成都商报记者邹悦编辑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