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两地最新人事
蜀山区
(2024年12月30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武斌为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丁海为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陶余利为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袁智的合肥市蜀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谷和亮的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丁海的合肥市蜀山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包河区
12月31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玕、陈满红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玕、陈满红辞去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权明辞去合肥市包河区
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胡权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相关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权明辞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同时免去其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欧健为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健
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欧健代理院长。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12月31日合肥市包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莉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蜀山人大、安徽第一城区包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