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专利纠纷!格力电器一审被判赔奥克斯1.67亿元
公司回应称“已提起上诉”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宁波中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空调”)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000651.SZ)及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天泽家电维修部等两例侵犯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
据悉,两案均围绕名称为“压缩机”发明专利(专利号:ZL00811303.3)开展。原告奥克斯公司诉称,经过技术比对,被告格力公司生产和销售型号为品圆(KFR-26GW/(26592)FNhDa-A3)空调及品圆(KFR-35GW/(35592)FNhDa-A3)的两项产品,
奥克斯请求判令被告格力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两款空调产品的行为侵犯其名称为”压缩机“的发明专利权;同时要求格力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发表声明以消除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影响。除此之外,要求被告格力公司停止生产、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600万元和706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起诉讼中,
对此,格力电器8日给21世纪经济报道回复称:“经行业多位技术专家评估,格力电器使用的现有技术,不侵犯该专利权。”并强调,一审结果并不代表案件已成定局。“
记者查阅发现,此次案件所涉名称为“压缩机”的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
2019年1月,奥克斯向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起诉格力侵权。2019年1月,宁波中院受理上述两起案件,被告格力电器曾提出管辖权异议。在被宁波中院裁定驳回后,格力电器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但再次被驳回、维持原裁定。此外,格力还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该专利作出无效宣告。2021年9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作出第5168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ZL00811303.3号发明专利权部分无效。值得关注的是,在2020年8月,这项专利就自然失效了。
对此,上述格力电器相关负责人认为:“涉案专利的日本同族专利的保护范围远远小于中国专利,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属单位专家判断,其中国专利不稳定,应该被无效。目前我司已经就该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审判。”
近年来,中国空调市场销售逐年走低。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2021第三季度空调市场表现乏力,空调零售市场销量为1139万台,同比下降10.1%,销售额为374亿元,同比降低4.3%。同时,
事实上,这不是格力和奥克斯的第一场“专利战”。
2017年6月,格力认为奥克斯侵犯了格力一项名为“上下接水盘、底壳一体化”的专利,将奥克斯空调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并索赔1.1亿元,创下国内家电行业的专利索赔金额之最。随后奥克斯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格力在空调的电机安装、面板、导风门等技术上存在的多项侵权行为,要求格力赔偿5000余万元。
2017年7月,奥克斯起诉格力“划时代产品”的画时代空调侵犯其“电机转向安装座”专利权,于是将格力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定格力需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的画时代空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并向奥克斯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维权费用4.3万余元。次年1月14日,案件却有了反转。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发布的决定书显示,“电机转向安装座”专利权全部无效,而无效宣告请求人正是格力电器。
据上述格力人士介绍,
截至12月8日收盘,
(作者:叶碧华,梁饶川编辑:张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