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截图抵万元!同一套房两个价格,购房者这样维权成功

时间 • 2025-11-29 16: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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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3月12日,四川攀枝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18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涉及购房、住宿、食品、农资、保健品、建材、通信等消费领域,以此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同时警示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案例1】

一套房屋两个价,一张截图抵万金

消费者宁先生之前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购了一套房屋,并签订房屋认购书,房屋价格为737349元。2018年3月19日,宁先生发现,该公司售房APP的广告显示,他所认购的34栋X号房屋“一口价为702808元”。同一套房屋,两个价格,相差34541元。他立即进行了截图。

2018年4月8日,宁先生将截图和认购书一同带到攀枝花东区消委会银江分会进行投诉,提出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了其知情权,要求以手机APP上宣传的价格702808元将认购房屋出售给他。

企业APP上一口价是指“最高优惠”后的价格,其中包含一次性付款购买的优惠。经消委会三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宁先生按揭付款购房,以认购价格购买,企业对APP上的广告未尽到告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在认购价格基础上给予优惠房款10000元。

案例评析:商务电子化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其更新快、易篡改的特性,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了一定难度。在这起案例中,该企业售房APP上的内容每天都会更新,而消费者维权意识强,及时将当天APP信息截图,为自己维权提供了有利证据,一张截图抵了万金。

【案例2】

网上订了酒店,入住时却被要求加钱

成都市消费者周女士等3人于2018年4月3日凌晨2时许,通过美团网订购了攀枝花米易某大酒店2间客房,单价为:188.00元/间,周女士等3人到酒店入住时,该酒店服务员告知已无188元客房,需加钱入住其他房间。周女士又现场网上下单一间166元的客房成功,酒店仍告知无法入住。周女士遂向米易县消委会投诉。

2018年4月3日凌晨3时,工作人员赶到该酒店进行协调,安置周女士等3人先在酒店暂住,单价188元/间,2间房共计376元。随后,在当日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对此投诉进行了调查,认为:消费者网订酒店客房被扣款,酒店应该按约定提供客房服务。酒店不能提供约定客房,是酒店与美团网业务约定和执行的问题,不应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周女士网上已支付的款项损失,可在酒店和美团之中选择投诉,周女士选择酒店作为被投诉人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一、由酒店负责人当面向周女士等3人道歉;二、退还周女士等3人入住酒店房间费用,计376.00元;三、周女士在美团网上的订房款计542.00元,由该酒店与美团网交涉退款,事后美团网进行了退款。

案例评析: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酒店和美团网由于业务沟通不到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攀枝花市正着力打造“国际康养旅游目的地”,对于初来乍到的消费者,常选择互联网平台来预订行程,而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由于管辖权的问题,出现消费纠纷时维权相对困难。此案的成功调解,对消委会的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性。

红星新闻记者江龙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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